公共艺术(本科)

时间:2015年06月05日点击:

 

一、专业代码

130506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意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视觉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

(一)知识结构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掌握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掌握外语、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3.掌握公共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具有文化艺术与跨学科知识素养,了解我国公共艺术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国内外发展动态。

5.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资料查阅及运用现代信息的方法,适应当代社会对本专业应用型人才的综合能力需求。

(二)能力结构

1.具有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公共艺术品进行设计制作的基本能力。

2.熟悉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则。

3.了解城市公共艺术领域各种艺术表现手段的应用前景、需要发展动态。

4.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应用的基本技能与方法。

5.掌握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设计制作方法和有关技术。

(三)素质结构

1.合格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较好的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文化素养。

3.良好的职业技术素质。具有创新意识、质量意识、成本效益意识和技术思维品质。

4.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得到必要的准军事化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四、主干课程

材料与工艺、公共设施设计、展示设计、装饰基础、视觉传达设计基础、公共景观设计、壁画临摹、手绘效果图表现技法、雕塑基础、环境雕塑、浮雕、壁画创作设计、漆艺创作。

五、学制、学分与学位

(一)学制

 四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

(二)学分要求

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167.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30.5学分,选修课程37学分。

(三) 学位

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公共艺术专业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意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视觉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艺术造型能力与视觉设计能力的训练,掌握现代城市的公共景观、公共场所等领域空间造型规律,学习与培养艺术工程、艺术化设施、陈设艺术品等设计、制作及施工能力。本专业要求学生分别对公共艺术理论知识、实践知识进行学习和研究,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创作观念、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