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专业(本科)

时间:2023年05月19日点击:

一、专业代码

130301

二、培养目标与发展预期

本专业培养立足地方,服务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社会责任和创新意识,能够在文化艺术产业、大众基层文化活动服务等行业从事电影电视表演、舞台剧、文化艺术培训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毕业要求

通过系统的课内外学习和专业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能够掌握本专业所需的的声乐、台词、形体、表演等专业知识,形成的专业知识体系,并运用到话剧表演、影视表演场合中。

2.能够应用基本的表演理论探索、表述表演相关的问题,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获得有效结论。

3.在解决表演问题中,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提高表演的能力,并能够在表演过程中体现创新意识,充分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4.能够基于基本的表演理论和方法对表演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调查分析、理论研究、数据分析与实验验证,并通过信息总和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能够针对表演问题,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先进的传播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表演问题的模拟与分析,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能够基于表演相关背景知识分析与评价媒体传播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能够理解和评价表演传播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表演工作实践中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履行一个媒体人的社会责任。

9.能够在表演问题中,承担个体应负责任,并能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

、专业核心课程

表演、视唱练耳、台词、舞蹈基础、戏剧影视文学(编剧)。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普通话语音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形体综合实训、小品片段训练实训、表演综合实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七、修业年限、毕业学分要求与授予学位

(一)修业年限

四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

(二)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177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64学分(含素质拓展5学分),选修课程13学分。

(三)授予学位

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